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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经营活动,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司法解释

無达教育网 2024-04-06 08:49:36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解释?

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指以盈利赚钱为目的而发起的行为活动的人。个人行为是一系列交易性活动的总称,如个人的证券交易与票据交易行为,商业买卖、商业承揽、商业服务、商业运送、商事代理与居间、商事保险等。还包括公职人员在企业任职挣钱或参股挣钱。

营利性经营活动,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司法解释

如何理解“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规定?

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与营利组织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营利所得如何分配。

一、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及其所得,任何成员不得私分,不得分红,也不得返回捐赠者。

二、允许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必须与其业务和宗旨相关,不得超过其业务范围。

三、非营利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给同类的非营利组织,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民政部、国家工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规定,社会团体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同时,这些经济实体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照章纳税,其所得的税后利润按规定返还给所从属的社会团体,该社会团体必须将其全部用于与宗旨相符的事业,社会团体成员不得私分。社会团体及其所办企业法人,不得接受其他经济组织的挂靠。

从事营利活动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1. 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从事营利活动的首要标准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即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入或盈利。

2. 进行商业交易:从事营利活动需要进行商业交易,包括买卖商品或服务、签订合同和交换货币等。

3. 持续性和规模:营利活动通常需要具备持续性和一定规模,而非偶发性、个别性或非盈利性。

4. 有组织和管理:营利活动需要具备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并且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运营。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指哪些?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通常指以下行为:

1. 未经许可或者未依法登记,从事需要许可或者登记的经营活动;

2. 未按照规定缴纳税费或者社会保险费;

3. 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关资质或者证书,从事需要相关资质或者证书的经营活动;

4. 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5.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走私、贩毒、诈骗等;

6. 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如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回答如下: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指的是在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济活动,或者在从事经济活动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或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从事经济活动;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擅自进口、销售、生产、加工或者使用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违反税收、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等。

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包括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具体有: 《法官法》第三十条第(十一)项规定,法官不一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检察官法》第三十三条第(十一)项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项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上述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主要是由于这些人员因承担法律职责而拥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权或检察权、审判权、处罚权等,这些权力是用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手段,要防止这些权力被个人用来谋取私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